关于为“中金-外贸兴恒第五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摘要: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0年9月16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金-外贸兴恒第五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兴恒第五期ABS”)提供转让服务。
所有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申请,本所将于2020年9月16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为“中金-外贸兴恒第五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兴恒Fifth ABS”)提供转账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参与“兴恒Fifth ABS”转账业务。
二.“兴恒Fifth ABS”成立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证券优先资产支持如下:证券简称“兴恒5A”,证券代码为“137037”,到期日为2021年3月24日,本息还款方式为循环期:不分配;摊销期:定期付息还本。次优先资产的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兴恒5B”,证券代码为“137038”,到期日为2021年3月2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周期:不分配;摊销期限:定期付息、超付本金;证券简称“兴恒5 C”,证券代码为“137039”,到期日为2021年3月24日,本息还款方式为循环期:不分配;摊销期:定期付息还本。二级资产支持的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兴恒5次”,证券代码为“137040”,到期日为2022年2月23日,本息还款方式为循环期:不分配;摊销期:次优之后,剩余收益将从优先和次优的证券获得
3.“兴恒5A”的单个成交声明和“兴恒5B”的单个成交声明的最小数量为10,000。“兴恒5c”的单个成交声明的最小数量是10000,而“兴恒5次”的单个成交声明的最小数量是10000。
四.对于首次参与“兴恒Fifth 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在参与转让业务前应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V.“兴恒Fifth ABS”的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
特此宣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9月11日
兴恒,ABS,Fif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