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摘要: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预计将影响以前年度损益减少148.79万元,影响本期损益减少1689.72万元。“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600731)、股吧】公告编号:2019-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预计将影响以前年度损益减少148.79万元,影响本期损益减少1689.72万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重大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拟将“三供一业”中“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层住宅楼的物业管理”移交给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湖南中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物业”)管理,关联交易金额413.57万元;其非经营性资产涉及资产移交,该项资产账面原值为132.47万元,净值为63.0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110号)、湖南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供水供电分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6]6号)、《长沙市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14]37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公司积极协调,全力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离移交范围及费用预计
公司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下属企业有全资子公司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和分公司湖南海利试验工场3家单位,职工家属区共计774户。本次分离移交项目涉及非经营性资产移交,资产账面原值为132.47万元,净值为63.08万元;本次分离移交项目预计发生费用2263.81万元(以实际发生数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共计504户,预计发生费用1486.98万元;涉及非经营性资产移交,资产账面原值为132.47万元,净值为63.08万元。
2、海利常德公司职工家属区共计78户,预计发生费用246.94万元;
3、海利试验工场职工家属区共计192户,预计发生费用529.89万元。
(二)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审核核定,预计拨付本公司供电、供水、物业管理补助金额488.38万元(申报补助金额时以标准费用为依据,最终以审定金额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分离移交事项所涉及资产及发生费用的性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的规定,本公司将就本次分离移交资产净值及发生的费用扣除财政补助资金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将直接影响支出年度的损益。影响以前年度损益减少148.79万元,影响本期损益减少1689.72万元。
2、本次分离移交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承担相关费用,有利于公司减轻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促进公司轻装上阵,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公司职工家属生活条件的改善,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二、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九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将“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层经济适用住宅楼的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中新物业管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新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新物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中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51号内办公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周波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房屋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水电安装服务;代收代缴天然气服务;物业清洁、维护;汽车、自有房屋、场地的租赁;餐饮管理;粮油、果品、蔬菜、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的销售;绿化工程施工;花木租售;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停车场运营管理;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开展房地产、公共基础设施、停车场及立体车库建设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将“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层住宅楼的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中新物业管理,其非经营性资产涉及资产移交。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层经济适用住宅楼的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物业公司管理,关联交易金额413.57万元;其非经营性资产涉及资产移交,该项资产账面原值为132.47万元,净值为63.0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将不再承担相关费用,有利于公司减轻负担,降低成本费用,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协助公司顺利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卫东先生、尹霖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与控股股东海利集团子公司湖南中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三供一业”分离政策和规定,有利于减轻公司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促进公司轻装上阵,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公司职工家属生活条件的改善,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一)《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第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事项还需要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最终财务处理结果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测算费用与实际移交时点费用有可能存在差异,以上数据以实际结算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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