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摘要: 光莆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原标题:光莆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3点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
月6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6日
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0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
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
号综合楼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内容。
(三)上述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9:00—11:30,14:00—17:00)。异地股东采
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4月30日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厦门火炬高新区(翔
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
确认。
4、注意事项: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
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
联系电话:0592-5625818
传 真:0592-5625818
邮政编码:361009
联系人:张金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七、备查文件
1、《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光莆股份,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