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深圳经济适用房和安居房有何不同?
摘要: 相信在深圳打拼的人都知道,深圳的房价有多高,而且不同的地段,房价也是不一样的,很多人想要申请经济适用房,那么,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根据不同地方的要求有所不同。一般申请条件如下:户籍一般要求在当地取得的非农业户籍在三年以上;一个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年可支配收入的60%。
2.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程序:申请人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向户籍所在地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手续,领取申请审批表;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到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
3.深圳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在12至16平方米以下;申请对象必须是已婚家庭,单身的必须是30或35岁以上;享受房改政策,住房面积必须在15或48平方米以下。
在深圳除了经济适用房,还有安居房,很多人容易弄混两者,下面我们来了解下深圳经济适用房和安居房有什么不同?
一、深圳经济适用房与安居房性质不同
安居房:安居房是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的房子,这是一套由国家安排贷款,地方自筹资金建造的非营利性住房,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是以成本价直接卖给中低收入家庭建造的房子。
经济适用住房:指已列入国家计划,由市政府组织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集资建房单位,以低利润价格出售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有三个显著特点:经济性、安全性和实用性,是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
二、深圳经济适用房与安居房申请政策不同
1.经济适用房销售的最新政策
1)经济适用住房正式上市交易不得少于5年;
2)政策规定5年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住房转为商品房,可以合法出售;
3)现在不满5年的,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深圳安居大厦申请条件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当日(含当日,下同)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儿童医疗保险,下同)5年以上,申请人属于《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应当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2011年6月1日实施后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不计入累计缴费时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购买准成本住房、全成本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社会微利住房、全成本微利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未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军工生产用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等)和本市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本市自有住房,或因离婚已分割自有住房的;
(5)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行为。
(6)符合申请条件第(1)、(2)、(3)、(4)项要求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期限的限制:
1)经联合会认定的一至四名残疾人;
2)民政部门认可的养老对象。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深圳经济适用房和安居房有何不同的内容,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想要在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朋友,可以提前了解下这方面的内容,看一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然后在准备好相应的资料。推荐阅读:北京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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