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再陷“气垫门”事件 跨国巨头应善待中国市场
摘要: 耐克又一次陷入“气垫门”危机当中。据央视报道,2016年4月,耐克篮球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NBA球星科比·布莱恩特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夺冠时所穿的一双耐克篮球鞋复刻版,将限量发售。耐克在中文官网上称
耐克又一次陷入“气垫门”危机当中。
据央视报道,2016年4月,耐克篮球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NBA球星科比·布莱恩特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夺冠时所穿的一双耐克篮球鞋复刻版,将限量发售。耐克在中文官网上称,这款鞋后跟带有耐克拥有专利的zoom air气垫。不过,有消费者反映称该款鞋并无气垫,涉嫌虚假宣传,并要求索赔。经反复追问,耐克方面回应:这款鞋没有气垫,属于产品描述失误,可以全额退款,但是拒绝消费者三倍赔偿的要求。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3月16日致电耐克中国公关部负责人,对方回应称:2016年4月,耐克在中国共售出300余双错误描述其含有气垫的Hyperdunk 2008 FTB鞋类产品。在发现问题后,我们立刻主动联络消费者提供退货退款以及其他解决方案,并对此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和不便深表歉意。耐克致力于向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我们将全力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
截至记者发稿为止,耐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耐克Hyperdunk 2008 FTB鞋用错宣传资料。针对已购买该问题鞋的消费者,收回货品同时一次性全额退款并提供人民币4500元。这款问题鞋原售价1499元,已售出300多双。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这次的“气垫门”事件或许对国内体育用品市场的格局会有所影响,但是面对对手Under Armour和Adidas猛烈的市场争夺,此类事件无疑是给耐克品牌未来在中国市场的发展蒙上了阴影。
3月17日,耐克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对于购买该产品并对上述原因影响而不满意的消费者,我们将在收回货品的同时一次性全额退款并提供人民币4500元。”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庞理鹏表示,虚假宣传并不以生产者主观存在故意为必备的认定条件,耐克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及虚假宣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耐克公司应当按照球鞋价款的3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和君集团合伙人、和梓咨询董事副总裁贾晓轩则表示,该事件势必会影响耐克在中国消费者心中的形象,进而影响其销售。他还认为,这也为我国本土品牌提供了机遇,要抓住消费者认知变革和消费升级的机遇,完成品牌升级,为进入世界战场做好准备。
事实上,这并不是耐克第一次卷入气垫风波当中。早在2012年,耐克在中国同样出现了气垫缺失的情况,并收到了487万元的罚单。
“错误描述”的气垫风波
根据央视报道,南京消费者郎先生在2016年4月,以每双14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上述限量复刻版球鞋。不过,该消费者穿上这双鞋后,觉得硬得有点儿不对劲。后经核实,发现该鞋并无气垫。另外,很多消费者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他们认为耐克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要求申请三倍赔偿。之后,他们组建维权微信群,同耐克进行协商。
随后,耐克售后服务人员回应道,此款鞋确实没有气垫,只是在产品说明上出现了错误,并不涉及虚假宣传。另外,他们可以予以全额退款,不过拒绝了三倍赔偿的要求。
耐克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回应《中国经营报》记者的采访时提到,上述鞋类产品是“错误描述其含有气垫的”,并立刻主动联络消费者提供退货退款以及其他解决方案。
3月17日,耐克官方微博发布声明透露了具体的赔偿方案,“在收回货品的同时一次性全额退款并提供人民币4500元。”不过,关于气垫缺失问题,该声明依然称“错用了后脚掌内置zoom air 的宣传资料”。
庞理鹏表示,认定构成“虚假宣传”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引人误解”或者“足以造成公众误解”的情况,不论是何种宣传行为,只要足以构成公众误解,即便宣传内容不夸张的,也构成虚假宣传。
庞理鹏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也就是说,耐克公司应该按照球鞋价款的三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另外,根据央视报道透露,耐克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对该款鞋做了公开召回,并在当地工商部门备案。不过上海市相关部门否定了这一说法。《中国经营报》记者向耐克公司核实这一信息,并未得到回复。
服装行业资深观察人士、上海良栖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程伟雄表示,限量版球鞋有无气垫,在终端销售价格一定有所差别。上述事件涉及产品品质问题,耐克应该积极回应。
另据媒体报道称,上海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前往耐克中国总部了解相关事宜。如果情况属实,将立案调查。
本土品牌或迎发展机遇
记者了解到,这并不是耐克第一次卷入“气垫门”事件。早在2012年,北京市工商局针对耐克涉及类似案件开出了487万元的罚单。
根据媒体报道,2011年,消费者在购买耐克在中国销售的“Hyperdunk 2011”篮球鞋时发现,前脚掌比美国同款缺少了气垫。不过,耐克在宣传中提到该产品拥有足跟和前脚掌的双气垫设计。并且,同样的产品,国内价格比国外价格高出500元左右。
之后耐克公司向消费者道歉,并称“用错了宣传材料”。不过,北京市工商局还是开出了487万元的罚单。
程伟雄表示:“越是国际知名品牌,越应该善待中国市场。上述事件表明耐克在中国市场还是缺乏有效监督,而耐克公司的回复并没有完全体现出国际品牌的诚意。”他说,这也为我国消费者打了一剂预防针,不要盲目迷信国外品牌,应该给予我国本土品牌更多关注。
贾晓轩也提出类似观点。他认为,耐克屡次陷入产品质量事件当中,在中国消费者心中产生极大负面影响,势必会影响其在中国的销售。他告诉记者,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这对本土品牌的发展是一个机遇。“经过多年市场洗礼,我国本土品牌在产品、工艺和设计上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本土龙头企业应该在消费者认知变革和消费升级的时代抓住机遇,迅速完成品牌升级,为进入世界战场做好准备。”他说。
(原标题:耐克再陷“气垫门”事件 跨国巨头应善待中国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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