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明环保信披违规 被实施监管措施
摘要: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阮晓琴)新三板挂牌企业佳明环保9月8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9月6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佳明环保于2
(记者 阮晓琴)新三板挂牌企业佳明环保9月8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9月6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佳明环保于2016年3月18日与关联方天臣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其拆出资金25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上述与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盛司光未披露其同时担任天臣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的关联关系,负有主要直接责任;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全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叶军民,负有相关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公司给予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全军、时任董秘叶军民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给予时任董事盛司光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司,环保,责任,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