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拟5561万元出售商铺及电影院产权
摘要: (记者孔子元)东方盛虹公告,公司在盛泽镇与关联方吴江嘉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转让协议书》,公司拟以人民币5,561万元(含增值税)为对价,将所持春之声商业广场72套商铺及1家电影院产权全部转让
(记者 孔子元)东方盛虹公告,公司在盛泽镇与关联方吴江嘉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转让协议书》,公司拟以人民币5,561万元(含增值税)为对价,将所持春之声商业广场72套商铺及1家电影院产权全部转让给吴江嘉誉。吴江嘉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姐妹朱红娟女士持股90%的企业。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加快“春之声商业广场”项目的尾盘销售,交易对方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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