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建委: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中国证券 作者:佚名

摘要: 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12月19日消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解读,以下为全文。《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

   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12月19日消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解读,以下为全文。

  《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穗建房产〔2018〕2430号)执行内容如下:

  一、2017年3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发布之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

  二、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三、2018年12月19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8年12月19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下一步,市区住建部门将联合加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保持市场平稳运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条件。

审核:yj127 编辑:yj127
关键词:

商服类,土地出让,成交,合同,房地产项目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作品,均是转载自其他平台,本网赢家财富网 www.yjcf360.com 转载文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传播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全部作品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赢家财富网的观点、看法及立场,文责作者自负。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我们收到通知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处理。

2:本网站刊载的各类文章、广告、访问者在本网站发表的观点,以链接形式推荐的其他网站内容,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供用户参考使用或为学习交流的方便(本网有权删除)。所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使用者务请核实,风险自负。

版权属于赢家财富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查看更多

本文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