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颐锦酒店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2470.60万元
摘要: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8月26日,北京颐锦酒店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京0105执恢9862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470.60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8月26日,北京颐锦酒店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京0105执恢9862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470.60万元。
该公司目前有3条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被执行标的共5031.45万元。
北京颐锦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5日,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戴代红,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住宿;洗浴(不含高档洗浴)(限6号院2号楼、3幢)(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5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