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和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师海霞女士、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002809)、股吧】 公告编号:2020-09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和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师海霞女士、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何元杰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红墙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