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摘要: 公司在2015年的维稳公告中提出:公司管理层将适时提出动议,与大股东商洽投资锂电池产业中具有世界领先技术的万向123。
11月11日讯,有投资者向万向钱潮提问, 既然万向集团支持公司的发展,那么万向集团适时将优质资产注入公司的“承诺”是否依然有效?有效就是承诺,无效就是“承诺”,请董秘如实正面回应广大投资者的疑问。该承诺是公开资料,不存在不能披露的范畴。回避该问题,只能说明该承诺已经被新一代公司领导层推翻了。请董秘正面回应投资者!
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在2015年的维稳公告中提出:公司管理层将适时提出动议,与大股东商洽投资锂电池产业中具有世界领先技术的万向123。近年来,因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调整,行业出现了较大波动。同时电池行业持续研发的投入巨大,公司大股东投资的万向123公司至今没有持续稳定盈利,故公司没有提出动议。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万向钱潮,00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