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规从事证券投顾业务 浙江证监局对申港证券浙江分公司出具警示函
摘要: 浙江证监局2023年11月15日发布监管公告:《关于对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赵威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内容:经查,
浙江证监局2023年11月15日发布监管公告:《关于对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赵威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内容:经查,你公司员工赵威震在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通过你公司开设的直播账号,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并且在直播过程中存在推荐个股的行为,反映你公司对员工从业资格、执业行为管理不到位。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七条、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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