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运股份因关联方资金占用、内控不完善遭兴业证券风险提示
摘要: 鸿运股份因关联方资金占用遭其主办券商兴业证券风险提示。公告显示,兴业证券在该公司持续督导过程中,在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后表示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事项。具体看来,2016年12月,漾濞县鑫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鸿运股份因关联方资金占用遭其主办券商兴业证券风险提示。
公告显示,兴业证券在该公司持续督导过程中,在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后表示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事项。
具体看来,2016年12月,漾濞县鑫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漾濞鑫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鸿运股份借款165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年利率9%,按实际资金占用期限按日收息,借款期限为自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5日。
鸿运股份于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28日、2016年12月29日、2016年12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分别将30万元、900万元、80万元、80万元、200万元、120万元、80万元、120万元、40万元转入漾濞鑫源账户。
而漾濞鑫源系鸿运股份参股企业,此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目前该笔借款尚未归还。
兴业证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鸿运股份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未进行信息披露、未在事件发生前告知主办券商,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云南鸿运嘉工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经主办券商督促,针对上述已发生的应披露事项,鸿运股份已于2017年4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并提交公司2017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鸿运股份承诺将不再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并保证随时与兴业证券沟通、切实接受其督导和帮助,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该事项,兴业证券郑重提醒: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则有可能给公司的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希望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天(4月7日)鸿运股份还因内控不完善遭兴业证券风险提示。
据新三板在线获悉,鸿运股份于2017年1月10日才挂牌新三板,该公司主要从事矿产品及危险化学品的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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