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1.16亿元向新华发行集团转让华影文轩影视85%的股权
摘要: 新华文轩(00811)公布,2017年9月13日,公司与受让方新华发行集团订立产权交易合同,据此,公司拟向其转让北京华影文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文称“华影文轩影视”)85%的股权,代价人民币约1.16
新华文轩(601811)(00811)公布,2017年9月13日,公司与受让方新华发行集团订立产权交易合同,据此,公司拟向其转让北京华影文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文称“华影文轩影视”)85%的股权,代价人民币约1.16亿元。完成后,华影文轩影视将不再为公司附属公司。
公告显示,华影文轩影视,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技术推广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展览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2个年度,华影文轩影视税后亏损分别为人民币2568.69万元、178.31万元。2016年12月31日,经审核资产净值约人民币1.06亿元。
此次转让华影文轩影视85%的股权,为突出出版传媒(601999) 主业,全面梳理现有大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与此同时,公司股东-新华发行集团在影视行业具有一定的资源条件。将标的股权转让将使公司的业务结构更加合理。鉴于此,公司拟将所持标的股权转让给新华发行集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从事与华影文轩影视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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