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与力帆科技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将为6亿元
摘要: 吉利汽车12月13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力帆科技订立投资合作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成立合资公司,从事汽车(包括但不限于换电车)的研发、销售和运营。
吉利汽车12月13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力帆科技订立投资合作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成立合资公司,从事汽车(包括但不限于换电车)的研发、销售和运营。
合资公司之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6亿元,将由公司及力帆科技各自出资50%。经双方协商一致,合资伙伴亦可另行指定主体进行出资。
于本公布日期,力帆科技由吉利科技拥有约28.98%,而李先生持有吉利科技约91%股权。李先生为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持有公司于本公布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1.16%。故此,根据上市规则,力帆科技并非李先生之联系人,亦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合资公司成立并不构成公司之关连交易。
力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