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2年12月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2年1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汉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8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247,5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1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474,44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773,1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476,44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03,3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773,11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98,247,555股。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36,29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36%;反对1,411,2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4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065,1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22%;反对1,411,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耿天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000800)、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
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