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丰控股(01125.HK):余氏合共持有公司股份约10.04%
摘要: 互联网9月18日丨丽丰控股(01125.HK)公布,于9月16日,余卓儿和余少玉共同购买16.8万股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5.00港元普通股,占于公布日期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约0.051%。紧随购买事项完成
互联网9月18日丨丽丰控股(01125.HK)公布,于9月16日,余卓儿和余少玉共同购买16.8万股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5.00港元普通股,占于公布日期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约0.051%。
紧随购买事项完成后,余氏合共持有32,864,637股股份,占于公布日期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约10.04%。
计及余氏与公司其他核心关连人士持股,公司于公布日期公众持股量约为18.84%,跌至低於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25%须由公众人士持有水平。
公司表示,公司现正考虑采取不同的措施恢复公司的公众持股量至按照上市规则的最低规定百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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