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遭做空,回应却被质疑“避重就轻”
摘要: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周子荑)针对匿名做空机构的相关指控,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终于在3月5日深夜发文进行了逐条回应。然而,奥园的“各个击破”被业内人士质疑为“避重就轻”。那么,双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周子荑)针对匿名做空机构的相关指控,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终于在3月5日深夜发文进行了逐条回应。然而,奥园的“各个击破”被业内人士质疑为“避重就轻”。那么,双方“隔空对战”的矛盾点在哪,谁更具说服力?
双方“隔空对战”
3月3日,匿名做空机构发布了针对奥园的做空报告。中国商报记者查阅报告获悉,做空机构的报告直指三点:一是奥园以“明股实债”的方式将数百亿元借款通过广州奥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投资基金)等关联方注入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中,并长期隐瞒少数股东利润,导致奥园归母净利润虚增超过30亿元;二是奥园过去三年虚报合约销售和回款金额约20%;三是奥园不顾银保监会的明令禁止,利用旗下金融平台为母公司项目融资。
对此,做空报告举出了大量的数据支撑。第一,对于“虚报利润”的质疑,做空机构认为奥园非控股股东贡献了奥园超过60%的资产,却分享着不到20%的净利润,不合常理;第二,在“虚报销售金额”方面,做空机构给出的理由是奥园报表披露的结转收入、合同负债两个指标之和与报表披露的销售回款金额相差甚远;第三,有关“自融”的指控缘于做空机构发现奥园旗下的奥园投资基金发行了很多和奥园相关的固定收益类产品。
做空报告发出后,直至3月5日深夜,奥园终于发布公告进行了逐条回应:第一,奥园没有虚报利润,非控股股东利润偏低的原因是项目周期长,利润结转存在时间差;第二,奥园没有虚报销售和回款金额,财报披露的销售回款金额和结转收入,前者含税、后者不含税,不能直接比较;第三,奥园没有自融,做空报告所列奥园投资基金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实际发行方为项目公司,奥园投资基金只是服务方。
回应避重就轻
中国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做空机构发现,奥园的多数非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奥园投资基金和珠海鼎盛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珠海鼎盛),而这两家公司都是奥园的重要关联方,且这两家公司发行了很多和奥园相关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固定收益类产品,这是做空机构对奥园“自融”和“明股实债”指控的根本。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奥园给出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发行方为项目公司,奥园投资基金只是服务方”的解释有些避重就轻,并不能洗脱自身自融的嫌疑。做空报告中奥园销售人员甚至直接表明“珠海鼎盛仅为通道公司,相关章及账户皆由奥园实际管理”,对此根本问题,奥园在回应中也只字未提。
此外,记者注意到,与做空机构详述了奥园、奥园投资基金、珠海鼎盛的关联关系,并列出了多个数据来源不同,奥园回应固定收益类产品发行方为项目公司,且都在政府交易所备案,但并没有列出具体的项目公司名称和备案信息。并且,据了解,早在去年12月11日,广东证监局就曾向奥园投资基金发出警示函,指出该公司所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谁更胜一筹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银保监会对自融明令禁止,因此奥园坚决否认自身自融,但奥园的解释并没有直接回答融资的目的即基金的项目投向,这才是说明自身是否进行“自融”的根本。 实际上,奥园的融资压力大、成本高,而且宏观调控下内地融资渠道少,这些都可能驱使奥园以各种财务手段进行融资。
不过,做空机构对奥园的“指控”证据也并不充足。实际上,做空机构列举的很多证据都是意向猜测,无法从法律层面证明奥园确实自融。博盖&容纳咨询创始合伙人高剑锋对中国商报记者坦言,奥园投资基金和珠海鼎盛虽为奥园的关联方,但在法律上主体间仍有切割,做空机构没有确凿证据说明奥园是自融,不过奥园的回复更是避重就轻,压根没有说明奥园与两个基金公司之间的往来关系。既然双方证据都不充足,事件最终可能演变为市场化事件,从长期来看,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至于资本市场上的表现如何,中国商报记者获悉,3月6日,奥园报收每股11.1港元,下跌2.29%,而做空报告发出前的3月3日,奥园开盘价为每股11.78港元。
奥园,中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