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日起实行!交易所新增日盘集合竞价时间、日盘前撤单时间
摘要: 为了促进日盘开始交易的价格更加公允,同时降低夜盘结束至日盘开始期间商品价格波动对未成交报单造成的冲击,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晚连续交易)起,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及能源中心针对夜盘品种增加
为了促进日盘开始交易的价格更加公允,同时降低夜盘结束至日盘开始期间商品价格波动对未成交报单造成的冲击,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晚连续交易)起,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及能源中心针对夜盘品种增加日盘开始前五分钟(即8:55-9:00)集合竞价机制(郑商所仅限撤单)。具体如下:
大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
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晚连续交易)起,对于大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的夜盘品种在日盘开始前5分钟(即8:55至9:00)增加集合竞价。
前4分钟即08:55至08:59为期货、期权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客户可以报单、撤单。夜盘连续交易未成交的报单如在日盘集合竞价报单阶段(08:55至08:59)未撤单,将进入集合竞价撮合阶段(08:59至09:00)。
日盘集合竞价的撮合原则和现有的开盘集合竞价的撮合原则一致。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郑商所
对于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新增的撤单时间窗口具体时间为日盘开始前8:55至8:59之间,郑商所未新增一次集合竞价,交易者可以对夜盘交易中未成交的限价指令、套利指令等进行撤单,未撤单的申报会自动参与日盘连续竞价。
各交易所通知详情
1.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2023〕20号
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的公告
2.上海期货交易所〔2023〕25号
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版)》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修订版)》的公告
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23〕11号
关于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修订版)》的公告
4.郑州商品交易所〔2023〕29号
撤单,集合竞价,夜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