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澜凯资产管理违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被出具警示函
摘要: 2024年0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告,上海澜凯资产管理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经查,该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产品进行投后管理,
2024年0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告,上海澜凯资产管理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经查,该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产品进行投后管理,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信息,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上海澜凯资产管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