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能源委任沈仁诺及冯家伟为公司授权代表
摘要: 新海能源(00342)公布,岑少雄及彭翊谦将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职务,并自2022年8月3日起生效。同日起,
新海能源(00342)公布,岑少雄及彭翊谦将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3.05 条所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职务,并自2022年8月3日起生效。
同日起,沈仁诺及冯家伟获委任为根据上市规则第 3.05 条所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并自2022年8月3日起生效。
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