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私募亏损80%! 管理人“倒签合同”被判赔偿20%损失
摘要: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二审改判了一起私募管理人责任的案件。2015年,投资人董先生购买的中融鼎新旗下基金,由于投资标的股价暴跌并摘牌,董先生将中融鼎新起诉至法院。法院二审认为,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二审改判了一起私募管理人责任的案件。2015年,投资人董先生购买的中融鼎新旗下基金,由于投资标的股价暴跌并摘牌,董先生将中融鼎新起诉至法院。法院二审认为,中融鼎新没有及时、全面履行适当性义务,在风险告知方面存在一定瑕疵,二审判决中融鼎新按照董先生认购金额20%进行赔偿。